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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3日,曾任廣東省陽江市地稅局程村分局局長的林其軍,攜帶1億元借款突然“失聯”跑路。記者調查發現,林其軍身為地稅分局局長,卻幕後操縱全家經商做生意長達10年。亦官亦商的身份令其左右逢源,成功借款上億元。然而,陽江市地稅局至今對林其軍是否違規經商、是否利用職務影響力仍無結論。(10月18日《新華每日電訊》)
  面對分局局長“失聯”,頂頭上司還是有點“應急反應”能力,在僅僅“失聯”10天后,便通過《陽江日報》找人,這比起河南內鄉縣在某科級幹部脫崗7個多月後才發政府公告尋人,速度可謂“快”多了。
  然而,這點“反應速度”,對文中主角林其軍來說,只不過讓其最後的“一走了之”來得更“轟轟烈烈”,而那段10年經商故事似乎依然一片朦朧。“有沒有經商,有沒有利用職務之便,只能聯繫上他本人才清楚”,這是找人者,也就是陽江市地稅局局長蔣某的說辭。乍一看,就是朦朧之中打出的一個帶著怪味的哈欠。人都不見40多天了,你還能怎樣聯繫?即使聯繫上了,他會主動告訴你“我經商、我利用職務之便”嗎?
  記者都能調查作出結論,再加上眾多債主的“不安靜”,很難說蔣某對此事心裡沒點譜。但細想之後,也不難揣摩其中端倪。在“一崗雙責”等制度的約束下,“一把手”對下屬的違規違紀難以免責。長達十年的經商活動,如果沒有察覺或察覺到之後沒有採取懲處措施制止,蔣某都不會站得端坐得正。為此,面對採訪,當然只有含糊其辭。
  但當地的某種風氣卻不怎麼“委婉”。一位曾在陽江市工作多年的處級幹部告訴記者,當地公務員隱蔽經商“見怪不怪”,只要沒人檢舉揭發,主管部門多是“睜隻眼閉隻眼”。如果說林某的十年“潛伏”恰好的驗證了“見怪不怪”的話,蔣某的閃爍其詞,則是“睜隻眼閉隻眼”的間接佐證。
  明令禁止的行為,卻能成為當地的社會風氣,其中玄機不得不讓人反思。公務員不得經商,但對家屬卻沒有明規,只要讓家屬上陣充當法人代表,就能輕鬆擋住法律的“第一鞭”。而在“聯繫本人才清楚”的執法語境下,也便沒有了“第二鞭”“第三鞭”的說法。這樣的監管體系,恐怕也僅僅是為所謂的廉政防線應景而已,而誰又能阻止林某“透過現象看本質”呢?
  文/冬月禾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跑路局長只不過看透了應景式監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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