揚子晚報訊(通訊員楊榕 巧霞記者賈曉寧)劉小姐今年24歲,中學畢業後自主創業開了一家文印店,由於劉小姐吃苦耐勞,生意發展得不錯。但是由於交際圈子有限,劉小姐的終身大事成了父母揪心的問題。
  今年年初,劉小姐一次出去吃飯,在玩微信的時候,搖到了王先生。看到對方頭像很帥,就主動搭訕。沒想到對方很熱情,兩個人就聊了起來。後來兩人越聊越投機,後來王先生提出見面,劉小姐也答應了。見面後,劉小姐對王先生一見鐘情,小伙名牌大學畢業,一表人才,工作體面,收入也高。兩個人交往了一段時間,很快就同居了。半年之後,劉小姐跟王先生表示,自己父母知道了兩人的關係,催促兩人趕緊結婚。劉小姐表示結婚可以等等,但是王先生總該帶自己回家,拜訪一下他父母。王先生很吃驚,表示這事不著急吧,然後就沒了下文。後來劉小姐提出要買房子結婚,王先生一聽,錶面上應承,但是很快就失蹤了。劉小姐打電話不接,到單位找人也不在,王先生看樣子是故意“躲了”。
  婚結不成,男友一連失蹤2個月,劉小姐哭成了淚人。萬般無奈之下,劉小姐只能報警找人。警方找到了王先生的一個手機號碼告知劉小姐。她打過去後,接電話的是個女子,當劉小姐稱自己是王先生的女友,要找王先生時,對方大怒,說自己是王先生的老婆,已經領證結婚一個多月了。這下,王先生的醜事徹底穿幫了。在警方的幫助下,劉小姐找到了王先生堅決要個說法。
  後此事鬧到社區司法所調解,王先生主動認錯,他承認自己腳踩兩隻船,同時與劉小姐與自己女友同居不對。但他確實更喜歡劉小姐,開始時有跟劉小姐結婚的想法,並不是欺騙感情。但是,之前他為了討好女友,已經買了一套房子,寫了女友一個人的名字,如果跟女友分開,跟劉小姐在一起,那麼房子就是別人的了。這個損失他承受不起,最終在劉小姐逼婚的情況下,他思索再三,還是選擇了跟前女友領證。他不停地跟劉小姐表示抱歉,希望她能夠原諒自己,更表示願意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。最終在調解員的調解下,劉小姐接受了王先生3萬元經濟補償,兩人和平分手。
  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  (原標題:同居半年“微信男友”莫名失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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